咨询:如何在手机上查询医保缴纳情况?
答复:除了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外,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职工医疗缴费查询,进行个人缴费情况查询。
咨询:职工普通门诊有定点的限制,是否需要签署协议,如果我签约的定点医药机构不能满足就医需求可以更换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复:参保人首次就诊时由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签约,当签约的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满足诊疗需求时,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无须另行签约。
咨询:我在2018年之前都是在烟台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2019年1月到2024年8月是在威海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中间有段时间没有缴纳,2025年3月我又在烟台找到单位给我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我什么时候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答复:参保职工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转出地缴费之月底。参保职工自转出地中止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自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咨询: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答复: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在全市公布的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可以结算。参保人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微官网”-“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