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张帅,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副处长牟波,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副主任于健波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凤凰网: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里指出要争取保税混金全国“首创、首单、首试”,助力“全球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建设方面的情况如何?
答
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
张帅——
保税混金是将符合和不符合金精矿行业标准的两类金矿,在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简单物理混配均匀,最终混配成品符合金精矿行业标准的简单加工过程。支持开展保税混金业务、助力建设“全球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是烟台海关落实中央工作部署、服务国家战略资源安全保障、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今年以来,烟台海关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保税混金业务“制度全国首创、业务全国首单、试点全国首试”工作目标,聚焦制度创新、流程设计和机制保障,联合烟台市有关部门积极筹备,目前,烟台海关已制定保税混金监管方案,烟台自贸试验片区的多家企业提出试点需求,混配场所软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计划在近期开展试点业务。保税混金业务是烟台打造“全球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的重要板块,试点落地后,烟台将实现铁矿石、原油、铜精矿、金矿砂4种混矿业务集聚,成为国内保税混矿业务场景最丰富的城市。
中新社:近年来,我国在科技智能领域的发展引人注目,海关系统在大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方面的情况如何?
答
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
张帅——
烟台海关按照海关总署、青岛海关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持续在数据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方面下功夫,探索开展了一批具有烟台特色的智慧海关项目,如在全国率先实施“批次检验”出口危险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属地查检作业时效提升90%,改革模式已经推广至全国海关,并且在全国率先推广至出口水果领域;以烟台国际机场二期转场为契机,推动空港口岸“旅检智链通”平台上线运行,综合应用人脸识别、背包检测等智慧化手段,打造空港旅客全链条智慧通关体系,实施入境手提托运行李“双预检”、出境手提托运行李“一次过检”,旅客通关效率提升50%;研发上线的“E站通”便企服务应用,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企业问题快速处置,解决海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该应用已注册企业用户1356个,精准推送信息4000余次,解决企业疑难问题84次。
中国山东网:烟台海关近年来在优化助企服务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上周召开的全市民营企业“关企面对面”座谈会情况如何?
答
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副处长
牟波——
“关企面对面”活动是青岛海关聚焦助力山东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而创新打造的服务品牌,以“倾听企业呼声 助企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构建了“企业点题、海关答题、推动落实、评价效果”的关企沟通闭合链条,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辖区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助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近期烟台海关举办的第十期“关企面对面”活动中,重点向参会企业宣讲了海关AEO认证、对外注册推荐等便利化措施,12家民营企业面对面提出诉求,分别一一予以了回应解答。
自2023年7月活动举办以来,烟台海关已累计开展十期“关企面对面”活动,涵盖辖区化工、汽车、电子、食品等行业,组织AEO企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等专场活动,截至目前,共为132家重点企业解决问题177个,回访满意度100%。
鲁网:农食产业的发展能有力促进乡村振兴,烟台海光在支持特色农食产业发展,加大对企业境外注册的推荐力度方面有什么相关政策?
答
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副处长
牟波——
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对农食产品实施进口准入制度,“对外注册推荐”是指根据双(多)边协议或议定书规定,经企业申请,由海关向国外官方主管机构推荐符合进口国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经进口国或地区核准注册后,企业才可以出口产品到该国家或地区。获取境外注册资质,是出口企业打开对方国家农食产品准入“通道”的先决条件。
近年来,烟台海关大力帮扶烟台市名优特色农食产品出口,积极开展对外注册工作。目前,烟台海关辖区企业获得境外注册的出口生产企业共434厂次,注册类别主要涉及水产、肉类等,其中水产品企业获得境外注册349厂次,主要为欧盟、英国、俄罗斯、韩国等;肉类产品企业获得境外注册31厂次,主要有日本、韩国、欧盟、英国等。
▲发布会现场
烟海e家: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了经略海洋、向海图强,烟台海关在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提升口岸物流效率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
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副主任
于健波——
在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方面。为中欧班列量身打造监管方案,指导企业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多程转关等多种通关方式,为中欧班列提供从发运到出境的全流程监管服务。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不断放大烟台港“以航线聚货源、以货源增航线”的磁吸效应,打造“中非双向物流黄金大通道”。持续创新物流新模式,支持港口不断拓展业务新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打造过境二手车海铁联运业务增长极,丰富外贸商品车业务种类。
在提升物流效率方面。全力推进海关智慧化监管,在进出境船舶监管中全国首批参与智慧电讯检疫试点,在严密监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船舶卫生检疫的远程执法,目前已实现辖区2条中韩客运班轮全覆盖,检疫时长压缩80%。依托智慧监管开展进口集装箱装铜精矿转场检验,在口岸排除放射性、固废等风险后,转至目的地取样送检,货物在港时长由10天压缩到2天。针对进出口大宗商品实施“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先放后检”“预约通关”等便利化举措,优化海关内部作业流程与部门间协同配合,保障报关单审核、查验、放行等环节无缝衔接。支持海运散货到港后转为集装箱装载堆存,便于后续搬倒和公铁运输,减少货物损耗,每万吨货物平均节省6-7万元港口费用。
山东广播电视台:新的关税法于去年12月正式实施,相关情况及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副主任
于健波——
2024年12月1日新《关税法》开始实施,与原有《关税条例》相比,涉及纳税企业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关税法》确立的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模式,允许企业可先行提货再确认税额,海关保留三年追溯审核权,即货物放行后,不论是否违反海关规定,三年之内的漏缴税款都需要追补征,企业申报信息若存在错误且未被及时纠正,可能因后续同类货物进口导致错误累积,引发补税及滞纳金风险,这对企业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新增的税额确认书制度可明确告知应缴纳税款,保障企业知情权。此外,《关税法》将纳税人多缴海关税款的退还期限统一为三年,且不论是海关发现还是企业发现多征均可退还利息,保障了企业的征退平权。
关于关税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贸易原产地关税减让。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与优惠贸易安排;此外,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还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在进口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让。
“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指海运进口货物、或中欧班列方式铁路运输进口的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通过水运或其他运输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上述费用若单独列明或者能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分摊并提供依据的境内段运费,可以不计入计税价格,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其他优惠政策如产业支持、临时性减免、专项优惠等减免税政策需根据具体事项确认,企业可根据具体需求联系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