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缴社保好多年了,怎么领取个人养老金?
答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保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保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保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保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保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领取个人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国(境)定居证明等向商业银行提出。商业银行审核并报送信息平台核验备案后,为参保人办理领取手续。
咨询:工伤康复需要到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近期有效医疗资料;患职业病的,提交有效的职业病诊断书或鉴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张)、个人和单位详细地(住)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咨询:我去年年底换工作,新工作单位有3个月实习期。这3个月不给缴保险,导致我的社保断缴3个月。请问,能否自己补缴?
答复:个人不能补缴,只能由用工单位办理补缴。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