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起烟台市区大货车右转必须停车让行

水母网• 2022-01-17 09:17:00 •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水母网1月1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烟交宣)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的新规定,对于不停车让行的大型货车将给予处罚,此举旨在避免因大型货运车辆右转弯盲区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近日,烟台交警部门下发了《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中指出,为预防和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右转弯盲区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在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范围内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右转停车让行的有关措施。

据悉,所谓“大型货运车辆”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挂车号牌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包括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等。

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大型货运车辆在右转弯时,前后轮并不在同一轨迹上,前轮可以绕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绕不过去,前后轮轨迹交叉形成的区域恰恰是大货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因此这一区域也是“死亡地带”,专业名称为“内轮差”。行人电动车等在不了解大货车盲区和内轮差的情况下,过于靠近大货车右侧通行,一旦进入盲区,则会带来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

因此,“大货车右转必停”新政要求,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至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在设有右转停车让行标志和右转停车让行区的路口,右转大型货运车辆应当在盲区停车线前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驶离。在未设有停车让行标志和右转停车让行区的路口,右转大型货运车辆应当在路口停车线前或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

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将通报所属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管理规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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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省内济南交警于2021年12月开始实行大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第90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员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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