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1日讯(记者 李波 通讯员 王锦升)10月31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在G18荣乌高速莱山收费站执勤时及时发现并处置一起摩托车组团违规上高速事件。
当日15时30分许,民警在莱山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队从高速入口匝道驶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待驾驶员张某将摩托车靠边停稳后,民警将其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检查。经了解得知,张某一行人准备从烟台上高速去往北京,不知道山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违法上高速的行为现场进行以案说法:一是《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二是摩托车由于速度、车重、安全防护措施等因素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摩托车上高速还会引起其他车辆驾驶人的关注,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造成分心驾驶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最后,摩托车驾驶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以后在山东省内不再驾驶摩托车上高速。随后,民警为其指明了路线。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快速通行的全封闭道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货车体积大、速度快,掀起的气浪很容易使体积轻巧的摩托车失去平衡,甚至掀翻。且由于摩托车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对驾驶人的安全防护与汽车有很大差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相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