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意通|八级工伤职工伤残补助按什么标准?

水母网• 2025-07-26 09:04:32 •

水母网7月2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日前,杨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他是八级工伤职工,最近想申请离职,单位应按什么比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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