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福山区东留公有人安装钢夹打野兔 森林公安:猎捕野兔属违法行为

水母网• 2022-06-07 08:56:21 •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水母网6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近日,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市民投诉,福山区东留公一带有人在树林中安置了捕野兔钢夹。随后,记者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报料的万女士。万女士告诉记者,5月20日,她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视频里,一条狗被捕兔钢夹夹伤了腿,伤得很重。她马上联系了视频作者得知事发地点,随后赶到了福山区东留公西山南路附近的一家蔬菜店,打算救助这只受伤的犬只。来到现场她得知,这名蔬菜店的女老板经常投喂附近的狗,突然有一天发现这只狗被钢夹夹住,一瘸一拐地来到了蔬菜店附近。

女老板一边给犬只投喂火腿肠,一边安抚狗狗情绪,只见这只小黄狗躲避在车下,动弹不得。一只大钢夹死死夹住了狗的右前腿,伤势非常严重。她在附近捡了根树枝,塞进钢夹顶端卡齿位置,但根本弄不开,于是她发了一条抖音寻求帮助。

看到视频的万女士来到现场,使用专业工具解开拴钢夹的铁丝,把狗送到了宠物医院救治。因为被钢夹夹成粉碎性骨折,这条狗必须截肢。

在宠物医院里,记者看到了这只钢夹。钢夹左右各由弹簧控制,制作精巧,机关非常灵敏。记者用尽全力,仍没有掰开,可见击打力量非常大。万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在开发区等地都发现了被钢夹夹住的犬只,有的甚至将犬只后半身夹断,十分残忍。

记者询问了附近居民,大家都说这肯定是周围人安置的,这种钢夹是专打野兔的。“这是夹了一条狗,万一有小孩或者大人被钢夹夹住,脚肯定会被夹骨折。”万女士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联系到烟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法制大队民警,据森林公安民警介绍,野兔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捉野兔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自2021年8月1日起,烟台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烟台市行政区域全年为禁猎期,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这期间,在烟台全市禁止对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以食用为目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进行狩猎。禁止使用爆炸物、电击、猎套、猎夹、弹弓、诱笼等工具猎捕。也就是说,使用钢夹这种工具诱捕野兔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警察支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即便使用钢夹、猎夹等工具没有猎捕成功野生动物,这种行为也构成违法,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像钢夹、绳套、陷阱等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器具设施都是严禁使用的,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


分享到:

新闻精选

战地军医张首春冒着枪林弹雨抢救伤员 子女珍藏军功章

水母网
07/01 09:17

“居民身后一件事”一站式办理启动 线上办理流程环环相扣

水母网
07/01 09:17

“宠物”可能变“证物” 9种鹦鹉不得随意买卖养殖

水母网
07/01 09:17

烟台天气预报:今日大部地区有雷雨或阵雨

水母网
07/01 09:17

芝罘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范围公布

水母网
07/01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