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明年试行住房“以旧换新” 三种模式可参与

水母网• 2025-12-30 09:01:11 •

水母网12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12月2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帅介绍,《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和《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住房“以旧换新”方案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居民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以市场化交易为前提,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提供政策支持等举措,切实缩短居民换房周期、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市民可根据各自情况分别选择“收旧换新”“卖旧买新”和“拆旧换新”三种模式参与活动。

《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聚焦“政府补贴、公积金支持、配套优惠”三大方面,通过政府补贴真金白银降低换房成本,通过公积金支持多措并举减轻市民购房压力,通过配套优惠构建全链条消费让利礼包。

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收旧换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和二手房成交价差额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参加“卖旧买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的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全市补贴总额度为6000万元。

购买列入群团购房源的新建商品房的居民,可申领一张面值2万元的购房优惠券。全市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购买列入多代多孩房源库的本市多代多孩家庭,可申领面值1万元的优惠券。二孩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请2张优惠券,多代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每个家庭共限领3张。全市补贴总金额为1500万元。

上述补贴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试行期结束或额度用完后即截止。金融机构为收购居民二手房用于长期租赁的企业提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贷款期限可达25年以上,利率最低为3%左右。同时我市设立3000万元租赁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对上述租赁企业提供每年1%、最长5年的贷款贴息。

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全市还将通过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推行代际互助、提高贷款月还款占比、提高贷款额度、核减公积金贷款次数等举措,减轻换房人的购房压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家居、家装等各类市场主体推出购房优惠、中介费折扣、家电满减等组合让利活动,打造从购房到安居的惠民消费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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