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能转移吗?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转移?
答复: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在本区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在缴费期间,参保人户籍跨省、市、区迁移的,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重新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咨询:职工发生工伤后发现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保险待遇该由谁来支付?
答复:职工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支付。
咨询:我之前在上海工作过几年,在那里缴纳的养老保险,请问企业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由外省转入烟台有什么条件要求?
答复:对于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您在烟台正常参保,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周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周岁,若超龄的必须在烟台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方可办理转移。
咨询: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是否包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答复:包括。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张孙小娱 佘保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