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 || 一组与动物有关的故事

烟台散文• 2025-03-29 09: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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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字:峻青

《烟台散文微刊》2025 第 13期

(总第 883 期)

主办:烟台市散文学会 

协办:烟台市作协散文创作委员会

名誉主编:綦国瑞

主  编:邓兆安

执行主编:崔景友

本期执编:乔 双 王兆娟

一组与动物有关的故事

◎陈辉

(一)蚂蚁不配有名字

遇到它的时候,它正在一片叶子上徘徊。

这是一只脱单的小蚂蚁。它好像迷路了。

我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子仔细观察,很快,我否定了这个判断。它徘徊但并不迷茫,因为动作显示它完全是兴致勃勃地进行着一种探索,每一次行进的路线都不同,动作中透着一种兴奋,更透着坚定。

这是一只好奇心满满的蚂蚁。叶子的尽头是什么呢?有没有另一个可以到达的世界?我想这大概是它想弄明白的问题吧。就如同我们人类一直想弄明白我们所在的这个宇宙到底有没有边、边之外还有没有另一个可以到达的宇宙一样。

蚂蚁行走在叶子上,它的世界是二维的,它想突破,从二维突破到三维;人类生活在地球上,人类的世界是三维的,人类也想突破,从三维到四维,到更高维度。在探索和突破欲上,人类和蚂蚁一样,都具有相同的本能。

遗憾的是,蚂蚁毕竟是蚂蚁,是一种低等动物,智力有限,眼界更有限。所以,蚂蚁围着叶子不甘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后,最后还是带着遗憾恹恹爬下树叶原路返回走了,回到了它原本的队伍中。

又一个失败的科学家变成了普通搬运工。

其实,蚂蚁不知道的是,如果它大胆地从树叶上跳下来,就会发现,它从二维世界成功突破到了三维世界;它会明白,一些看似陷入绝境的危险恰恰是命运转折和重生的机遇。它错过了一次伟大的发现,错过了成为蚂蚁群中一个伟大的先导性人物的机会。

我也带着遗憾走了,我失去了一次见证奇迹的机会。

我很想记住这只与众不同的蚂蚁,甚至想知道它的名字,可它一回归那支雄壮的队伍后,我就再也分辨不出它的样子了,它似乎在泯然于众后也丢了那个原本兴致勃勃的自己。

哦,尊贵的我忘了,一只蚂蚁,怎配有名字呢!

(二)打死一只麻雀

大概十二岁那年,我打死了一只麻雀。这件事,让我后悔至今。

那时,我家在村南边有一块大约一亩左右的菜园,父母日夜地在上面辛勤劳作着,为了我们一家四口人的生计。我那时还是一名小学生,主要精力是玩。

一天傍晚,父母在菜地劳动,放学归来的我则像一匹野马,驰骋在菜园外的那一大片空地上。菜园西边是一大片荒地,长着许多野草,经常有成群的麻雀落下来在草丛间觅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向满世界毫不设防地宣告着它们简单的快乐。

我也很快乐。我的快乐就是手里握着一把石头,去追逐成群的麻雀,像个四处征战的英雄。我期待并幻想着打中一只养起来,善良有爱的我,向来喜欢跟动物做朋友。

那时候的我,虽年少,胳膊却很有力量,石头扔得又远又准。我大概追逐了五六次,麻雀群也先后起飞又落下了五六次。最后一次居然真打中了。只听“嘭”的一声闷响,一只麻雀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脱离麻雀群从空中一头栽了下来。我兴奋极了,迅速跑过去捉在手中。麻雀闭着眼,身子热乎乎,微微抽搐着,看样子不行了。

我手捧着它,心情突然由喜变悲,涌动着说不出的难过和愧疚,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残忍。一个刚刚还活蹦乱跳的生命,就因为我的唐突冒犯转眼要离开这个世界,而刚刚还似乎无所不能的我,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死去,无能为力。我不是英雄,而是个罪人。

麻雀很快死了。

我伤心欲绝,含着泪在荒地上挖出一个小土坑,把麻雀尸体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堆起一座小坟,坟头插了一根小草,小草在风中摇摇晃晃地点着头,仿佛在替我向坟中的那个无辜的生灵道歉。我双膝跪在坟前,磕了三下头,心里默默地发誓,余生绝不再伤害一只这样的可爱生灵。

父母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并当作笑话讲给村里人听,可能他们除了觉得一个人给一只麻雀立坟磕头认罪实在有些荒唐可笑外,爱子心切的他们,更想籍此证明自己儿子的善良,哪怕是对一只动物过度的善良。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多么残忍、多么不善良,我心里塞满了羞愧和悔恨。

这种羞愧和悔恨,让我记忆一生。

爱,绝不是伤害的理由。任何时候,都不要用伤害的方式去表达你的爱。哪怕你爱而不得,也不要因此而产生怨恨和摧毁心,否则这种爱绝对不是真爱。这是我后来几十年的生命历程中,不断总结出来的一个真理。

为此,我也养成了一种习惯,我对所有以爱为名的活动,都保持着一种本能的警惕。尤其对那些一旦打着爱的旗号、脸上立刻就挂满名正言顺表情的行动。

前些天,有幸在新华书店现场聆听了著名作家张炜老师的创作谈,一个写了2000多万字、已经步入花甲之年的作家,居然用一颗极其谦卑和慈爱的心,小心翼翼地写了一本童话般的与动物有关的小说,对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场带着忏悔意味的深刻反思,这让我很动容,很受启发,也让我再一次想起了这件往事。

我想说,面对地球,人类真的应该是一种心怀惭愧的动物。

(三)被忠诚害死的狗

这个故事,是我小时候听父亲说的,我一直没有忘记。

那时候,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在距家十多公里的一个村子,起早贪黑地经营着一个小型面粉加工厂。故事正是发生在那附近,是来粉面的人讲给父亲听的。

那是一个暑假的早晨,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骑一辆自行车串亲戚,一条大黑狗跟在车后面,那是少年最亲密的伙伴。

那天早上雾很大,视线不好。少年骑行的路上有一座石桥,因为头天夜里一场大雨,石桥中间有一小段被水冲垮了,没人发现。等少年骑到眼前发现时已晚了。车翻了,少年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当场骨折动弹不得。少年用嘶哑的声音拼尽全力喊救命,却没人听见。石桥离周围的村庄很远,一时半会儿没人经过。那只大黑狗则围着少年一边焦急地转圈,一边大声地狂吠,除此外,它无能为力。是的,作为一只狗,除了叫,它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几个小时后,终于有人路过发现已经昏迷的少年。一传十,十传百,不一会儿石桥上围满了人。人们都想上前救少年,却都靠近不了。因为那只大黑狗一直对着众人凶猛地狂吠,不让任何人接近。它并不知道这些人是来救它的小主人,而以为来伤害。

这是一只忠诚又蠢笨的狗。

人狗对峙着,无论众人用棍棒和石头如何吓唬和驱赶,大黑狗都毫不退让,一直凶狠地与众人对峙着,忠诚地护卫着它的小主人。

人命关天,时间宝贵。最终人们失去了耐心,无奈之下狠下心一起用乱棍打死了黑狗,少年得救了。

当时听父亲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心痛极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那一刻,我甚至怨恨起那一帮打狗的人。面对这样一条忠诚的好狗,他们怎么就能狠下心下毒手呢!

就是今天再讲起这件事,我仍会觉得心痛和惋惜。

人狗两条命,究竟谁的命更重要?毫无疑问,在人类眼中,人的生命更重要,狗的生命与人相比不值一提,关键时候可以被牺牲掉,所以人们才狠心打死了狗,尽管那是一只忠诚的好狗。所以结论是,人类对动物的好总是有限度的,有条件的。

反观狗呢,却不是这样。它一旦选择了主人,就会全心全意地去爱他、追随他、保护他,不离不弃,哪怕为此付出生命。所以自古以来,只听说过狗为人死而没有听说过人为狗死的故事。从这个角度讲,狗的精神境界是不是比我们人类高出很多?

所以张炜老师才会说:一个问题我始终想不通,动物为什么对人类这么好,我们人类就真的这样值得它们爱吗?

深以为然。

我们人类是地球上最高级的动物,这是我们人类给自己下的定义。但遗憾的是,多数时候,我们并不懂得高级的真正含义。

我个人认为,“高级”所包含的含义中至少有一个应当是:懂得羞愧。

(四)为爱而死的母老鼠

这是我上中学发生的事情。

那一年秋天收花生,父亲扶着犁耙扶手,我在前面拉绳。突然,父亲发出一声惊叫“有老鼠!”然后只见父亲转身迅速拿起一把镢头,还没等我看清楚,他三下五除二干净利落地打死了一窝老鼠:一只母老鼠和四五只还没长大的小老鼠。

老鼠属于四害,是庄稼人的天敌。《诗经》中《国风·魏风·硕鼠》篇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所以,人打老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我听父亲讲完细节,再看着地上那一堆血肉模糊、还在抽搐颤抖的尸体,心头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痛。

根据父亲描述,原来当犁耙划开地面露出老鼠窝的那一刻,机警的母老鼠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逃跑了。可是在母爱的本能驱使下,它很快又折返回来了。当它看见父亲拿着镢头狠狠砸向它的孩子们时,它“吱吱吱”焦急地在父亲的镢头不远处叫着,仿佛在央求父亲手下留情。父亲没有理会,打死小老鼠后,一转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撵上去,镢头一抡,母老鼠也一命呜呼追随它的孩子们去了。

父亲不是一个无情的人,讲到这些细节的时候,他眼中也闪过一丝湿润的光亮。我想,这束光亮在他向母老鼠抡起镢头的时候,心头一定也闪过,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下手的果断。那是因为在他眼中,老鼠是一群对我们人类有害的动物,是专偷我们粮食的窃贼!

但客观公允地讲,在包括老鼠在内的动物们眼中,我们人类不也是一种有害动物吗?我们何尝不也是大自然的一群窃贼甚至强盗。

我的朋友小龙哥有一次酒后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人类是地球上最大的害虫。

不得不说这句话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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