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近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休眠账户集中整治、清理工作的告知书,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本次整治、清理工作主要针对超过24个月处于停缴状态,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一直未办理提取、转移等业务的非冻结状态住房公积金休眠账户。
休眠账户符合下列情形的,缴存职工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整治、清理:离退休的职工账户,已封存的;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账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账户,已封存的;已调离本市,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账户,已封存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账户;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准确的;账户余额为零,距离现在超过24个月未发生过缴存提取业务的非销户状态的个人账户。
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市民,可以通过网上服务渠道、线下服务渠道办理。
同时,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停缴职工进行核实,信息不准确的及时予以变更。对符合销户条件的,应积极联系职工,提醒职工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单位未办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依法履行义务,尽快为职工恢复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