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银行外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举办第二期政策宣讲会议
政策宣讲会议现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名录登记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年6月1日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为确保名录登记权限下放银行后的名录登记业务平稳过渡,提升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质效,烟台市银行外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经常项目小组于5月28日举办2024年第二期政策宣讲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分局外汇管理科政策专家莅临会议指导,烟台自律机制38个成员单位的外汇从业人员共76人参加培训。
政策宣讲
烟台外汇局政策专家对名录登记改革工作的重点工作和注意事项予以强调,同时对于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建设银行烟台分行政策宣讲员对汇发[2024]11号文件进行讲解,重点对名录登记的政策要求及系统操作进行讲解。
烟台自律机制经常项目小组倡议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大对企业名录信息登记下放银行的政策宣传,加强名录登记操作学习和内部指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畅通对内对外业务咨询答疑渠道,确保名录登记业务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