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典型案例曝光(一)

福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4-03-11 09:52:00 •通讯员 唐蕾

典型案件: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动单梁起重机案

近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烟台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案件查办经过

2023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对烟台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四台起重机正在运行,查阅相关纸质材料时发现其中一台起重机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经查,当事人一台起重机未经检验,当事人一直在使用起重机进行货物搬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福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典型意义

起重机械作为一种极为常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本案的查处旨在警示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特种设备管理义务,切实保障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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