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某公司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处罚

福山新闻网• 2023-11-21 11:22:00 •通讯员 唐蕾

水母网11月21日讯(通讯员 唐蕾)近日,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使用1部电梯(扶梯)的维保单位存在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经查,当事人未按照与电梯使用单位约定的计划维保时间及共同协商制定的电梯维保方案实施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未按照实际维保时间如实填写维保记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行为。

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电梯使用单位请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管理职责,使用单位在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应要求维保单位认真履行维保合同,认真填写维保记录,发现电梯故障立刻解决,谨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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