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今天开始,我市正式达标供热。在正式供热之前,市区供热企业于11月10日启动“低温试运行”并逐步升温,绝大多数居民家中温度已经达标。
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5.8℃)、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
水母网11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今天开始,我市正式达标供热。在正式供热之前,市区供热企业于11月10日启动“低温试运行”并逐步升温,绝大多数居民家中温度已经达标。
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5.8℃)、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