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医保个人账户金每月按什么比例划入?

水母网• 2023-09-19 08:43:54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医保个人账户金的划入标准是多少?

答复:个人账户金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的原则,按以下标准划入: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15%;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35%;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7%;退休人员月划入额=本人年龄×1.5元。

咨询: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承担部分责任的,应该怎样报销结算?

答复: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参保人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责任划分文书或第三方支付凭证等材料,医疗机构根据文书中的比例划分确定基本医疗应报销的比例;需计算医保承担支付比例的,根据第三方费用分担额度计算,医保承担支付比例=(住院总费用-第三方承担医疗费用)/总住院费用。根据医保承担支付比例,医保支付范围额度=参保人纳入统筹范围费用×医保承担支付比例,部分自负费用同样按照承担的费用比例划分。

咨询:我是烟台职工,想回济宁老家生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复: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除急诊、急救外,参保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应到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异地工作或回原籍到统筹区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申请办理“异地生育登记”,或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异地生育登记”。

咨询:我的父母参加了居民医保,他们可否用我的职工医保卡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答复:不可以。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去就医报销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分享到:

新闻精选

烟台经济“半年报”公布 同比增长6.4%增速居全省第1位

水母网
07/26 08:35

2025烟台国际海岸生活季启幕 推出五大主题百余项活动

水母网
07/26 08:35

凡事皆靠努力,没有任何借口——谈纠治“六个认识偏差”

水母网
07/26 08:35

在现场|课堂上来了“魔法师”

水母网
07/25 09:43

暑你最美 高温下的坚守|烟台市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作业工作

水母网
07/25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