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生育津贴如何发放?三胎生育、流产的报销、津贴如何办理?
答复:生育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如您单位正常缴费,每周生成津贴数据,生育津贴当月即可发放。如果是月末完成生育费用结算的,生育津贴一般为次月发放。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分四次发放。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胎的,住院费用报销和津贴的发放政策与一胎、二胎一致。
咨询:我市职工异地就医享受怎样的待遇保障政策?
答复:“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其中回参保地临时就医的住院和门诊执行参保地管理政策。
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签约限制。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可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咨询:职工缴纳多久医保可以进行医保报销?
答复: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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