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朱超)为吸取事故教训,化解安全风险,防范遏制事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招远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加强对加油站的日常监管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加油员进行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鞋,站长也并未及时制止,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和站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该加油站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站长人民币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