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产业发展处• 2021-12-22 10:24:48 •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鲁文旅产〔2021〕7号)要求,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视频答辩、社会公示等环节,研究确定了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以下简称“示范县”)、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市统筹推动本地区示范县、试点县建设工作,督促示范县、试点县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名单.doc

2.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名单.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 15 日

分享到:

新闻精选

烟台芝罘区今年向残疾人发放补贴1400余万元

水母网
11/08 09:34

消防科普车本月开进烟台70所乡村小学

水母网
11/08 09:34

筑牢港城安全防线——烟台锻造应急救援“三支力量”

水母网
11/08 09:34

今日白天局部有小雨 9日至10日风力增强气温下降

水母网
11/08 09:34

山海情|一场浪花与云的约定

水母网
11/08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