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 周城锋)“我们这些庄户人,是不愿意打官司的,多亏法律援助中心和郑律师,我和我老伙计这么多年的问题才能顺利解决。”史大哥在送来写着“为民尽心尽责,护法公平公正”的锦旗时,如是说道。
2021年9月2日,莱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史大哥关于土地侵占纠纷的法律援助申请,援助中心立即将该案指派给山东嘉程律师事务所郑祥律师承办此案。郑律师在第一时间联系受援人了解了案情,案涉双方是同村的邻里,两家关系一直很和睦,却因为1.3亩土地伤了感情。
援助律师郑祥平日担任着“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根据其下乡调解的经验和其对乡土人情的了解,他认识到这并不是一桩单纯的土地纠纷,这1.3亩的土地还掺杂着受援人的心结。受援人在陈述案情时表示,土地侵占问题是2000年就开始发生的,之后他通过种种渠道和方式联系村委协调,20多年来一直没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才选择“对簿公堂”。援助律师同时与村委联系,通过第三方的表述进行客观了解,并到土地所在现场进行确认和调查,在做好准备工作后,确定了要以案涉双方的邻里感情为重、解决问题但不激化矛盾的原则,按受援人的意思表示准备材料将该案立案。
为避免案涉双方因为情绪导致在开庭时不能冷静表达自己的观点,援助律师在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欲引导双方达成调解。起初的调解并不顺利,援助律师耐心沟通,提前准备方案,并多次上门协调,梳理两家多年的纠葛,安抚受援人情绪,最终,经过村两委干部的从中协调,案涉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受援人史大哥将该案撤诉,双方也借此次调解将以往的矛盾和误会说开,重归于好。
2021年12月2日,受援人将提前准备好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倍感意外,称自己只是做了分内该做的事情,法律的基础是人情,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更不能忽视人情在每个案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达成当事人诉求的同时,不能忽视案件未来将对当事人产生的社会影响,这是身为代理人的责任,更是他身为援助律师应该有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