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梳理3起车祸警示“夜行人”

水母网• 2020-11-10 08:31:34 •记者 史崇胤

水母网11月10日讯 (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烟交宣)近日,烟台市区发生多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如何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亡人事故案例给市民敲响警钟。

斑马线跟交通信号灯一样,是交通安全提示的文明符号。只有驾驶人员跟行人共同遵守,斑马线安全才能万无一失。由于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面对路口的信号灯熟视无睹,造成了本就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近日,市交警支队梳理了几起行人闯红灯的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0年10月24日18时01分,59岁的刘某驾驶鲁Y739**小型越野客车由德润路由南向北行驶,55岁的于某步行由西向东横过道路,至北上坊路口处,刘某车前头与站在路上的于某身体相撞,致于某当场死亡,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通过调取事发时段监控能够看到,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在路中央第一排车道等候,而在红绿灯交替之时,机动车过马路撞上了行人。

行人横穿马路不仅自身会遭到伤害,还可能导致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意外,甚至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10月28日7时24分许,市交警四大队接到报警:金堡路金地格林世界西门处发生交通事故。

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落实:2020年10月28日7时22分,邹某驾驶鲁Y3U8**号小型客车沿金堡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金地格林世界西门处与由东向西行走的70岁的丁某相撞,车辆受损,丁某受伤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8时50分许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

2020年10月22日18时36分,张某驾驶鲁F353**号小型轿车沿蓁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蓁山路兴业银行门前处,与步行由西北向东南的迟某碰撞,致迟某倒地,被由西向东行驶的毕某驾驶的鲁FV05**号小型普通客车碾压,致迟某受伤。

目前,已对驾驶员张某和毕某分别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均为0,已提取血样。行人迟某目前经抢救无效已死亡。

经过调取监控能看到,行人没有走斑马线横穿马路,一辆机动车撞上后,对向车辆再次碾压。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虽有观察道路情况保证安全行车的义务,但是在按照交通法规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面对突然冲出的行人并不是所有驾驶人都可以及时采取制动,保证不会发生碰撞。一旦发生碰撞,违法在先的行人也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应当担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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