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意通|工伤四级伤残可享受哪些社保待遇?

水母网• 2025-05-16 09:50:14 •

水母网5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日前,烟台职工杨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发生工伤后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记者从烟台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分享到:

新闻精选

医疗保障咨询台|如何为老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水母网
05/15 09:28

她拾金不昧获市民点赞 保洁员吕以秀多次将捡到的物品归还失主

水母网
05/15 09:28

烟台牟平区完成21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

水母网
05/15 09:28

烟台天气预报:今夜南部沿海和内陆地区有大雾

水母网
05/15 09:28

山东首票“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落地烟台

水母网
05/15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