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异地就医待遇保障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水母网• 2023-02-08 08:42:30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异地就医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返回参保地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包含异地住院治疗、异地普通门诊治疗、异地门诊慢特病治疗、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

异地住院治疗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返回参保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

异地普通门诊治疗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返回参保地发生的非门诊慢特病或与备案门诊慢特病病种不符的普通门诊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烟台参保职工暂无普通门诊待遇。

异地门诊慢特病治疗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行政区域以外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返回参保地发生的已备案门诊慢特病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

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是指我省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通过全省医疗保障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系统,在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实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便捷支付。

咨询:异地就医待遇保障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复:异地就医待遇保障政策是: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政策。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其中回参保地临时就医的住院和门诊执行参保地管理政策。

(3)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签约限制。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可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4)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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