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个人二手房过户"一本房证"即可办理

水母网• 2022-09-11 09:15:23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水母网9月1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陈楠)记者近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我市已推出“一证可办”受理体系,通过生物特征核验、电子身份证明、信息互通共享、容缺受理、电子证照等系列措施打包集成,办理业务市民只需携带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绝大多数情况下1小时内即可办结个人二手房过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为加强身份校验,保障财产安全,依托“爱山东”手机客户端,以账号口令认证、短信验证、身份认证以及公安部门实人认证“四关四审”,对申请人身份逐一比对,确保申请人身份信息安全、真实、可靠。申请人经手机客户端核实身份后,申请人在申请同时,通过扫码枪将身份信息与登记系统相衔接,扫码电子证照结果替代原有纸质资料,从而规避出现群众办理业务身份信息无法核实、没有身份证明无法办理业务、身份信息录入纰漏等情况出现,既确保了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准确和安全,也便利了未携带证件市民顺利办结业务。

记者了解到,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通,目前已完成与市场监管、民政、卫健、公安、编办、法院等部门数据对接,其中营业执照、婚姻信息、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信息、户籍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司法文书等十余项不动产登记高频材料,已全部实现共享。对于可通过共享数据取得的电子证照,直接作为办事依据,可通过共享数据取得的电子信息,经相关申请人对信息核对无误依程序反馈确认的,具有同电子证照相同法律效力。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数据,经申请人书面申请并承诺期限内补齐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先行容缺受理,待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材料后完成登簿。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申请人穷尽调查取证手段仍无法获取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可以通过书面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

今年8月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善告知承诺及容缺受理通知,14个区市均已出台相应与属地实际相结合的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方案及办法,有效解决了因缺少个别材料,导致整个业务“卡壳”的情况。同时,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同时,申请人只需要在一个窗口,由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的同时通过“不动产+税务联办”平台推送税务会审,不动产登记、税务核税双向并行办理,只需与一名办事人员交互即可完成登记、核税双重事项。在核税的同时积极推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截至本月,我市二手房转移登记1小时内办结已占全部业务量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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