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宣传资料所涉宣传内容,仅作为项目宣传推广使用,不在任何意义上构成开发商的承诺与要约,具体以政府部分审定的规划设计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
2、开发商:烟台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宣传资料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本公司有权对宣传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敬请留意最新宣传资料。烟房预许字2021第057号。
3、本宣传资料所涉及图文来自2020年4月16日新力珑湾景观规划大本仅供参考,至宣传资料制作时本项目仍处于优化设计中,敬请留意最新资料,且此次园林规划为A1A2同时规划,A2地块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存在一定风险,敬请留意。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政府批文为准,开发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有最终修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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